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外商投資法》第三十壹條
外商投資企業的組織形式、組織機構及其活動準則,適用《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和國合夥企業法》等法律的規定。
第三十二條
外商投資企業開展生產經營活動,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勞動保護、社會保險的規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稅收、會計、外匯等事宜,並接受相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