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30日,17,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關於規範銀行卡境外大額取現的通知》,新規自2018年6月30日起實施。外匯局境外取現新規:壹是個人持境內銀行卡在境外取現,其個人名下所有銀行卡累計取現金額不得超過每個自然年度等值人民幣65438+萬元。第二:境內銀行卡境外取現每日額度統壹為折合人民幣1,000元的外匯。第三:個人境外取現超過年度額度的,本年度和次年暫停境外取現權利。四是個人不得通過借用他人銀行卡或出借自己的銀行卡逃避或協助逃避境外提取現金的管理。
境外取現是指持有境內信用卡的中國公民出國後,可在境外任意壹家銀行或ATM機提取外幣現鈔,匯率按當日匯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