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1)通過國家外匯管理應用服務平臺的“貨物貿易監測系統”逐筆查詢企業名錄與分類狀態並打印留存紙質資料; (2)審核對應的進口貨物報關單、進口合同和《境內/外匯款申請書》; (3)企業需憑紙質《登記表》辦理; (4)在系統中發報; (5)辦理國際收支申報以及外匯賬戶明細補錄(如需); (6)業務辦理完畢通過監測系統銀行端簽註《登記表》使用情況,簽註申報單號和金額;(7)通過監測系統銀行端簽註《登記表》使用情況。對於業務類別為“付匯”的《登記表》,結算方式非“信用證”的,在付款時同步完成申報單號和金額的簽註; (8)在付匯資料上批註付匯信息並蓋章,留存付匯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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