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中國企業會選擇在海外成立離岸公司,通過中間商的作用,來進行合理避稅,具體的方法如下:
1、操縱本國利潤+將本國利潤轉移
1)操縱本國利潤:減少外國收入(轉讓定價)、增加外國扣除(管理費用、特許權使用費、利息費用),減少利潤
2)將本國利潤轉移:利用稅制
本國的稅制必須有這樣的特征:對於外國支出,不能對外國公司征收太多的稅;中轉國必須保護利潤,所以要有承上啟下的作用,這個國家的稅制特征如下:
對於外國收入,不能對本國公司征收太多的稅——低稅率或者稅收管轄權
對於外國支出,不能對外國公司征收太多的稅——如愛爾蘭荷蘭協定
2、利潤最終流入地國家必須有這樣的特征:
對於外國收入,不能對本國公司征收太多的稅——低稅率+稅收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