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的直接效益;
項目的直接效益是項目本身的產出,是由它的產出提供的,應用影子價格計算出來的產出的經濟價值是項目本身直接增加銷售量和勞動量所獲得的效益。
項目直接效益的確定可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當項目的產出用於增加國內市場的供給時,項目的收益就是它所滿足的國內需求,這可以由消費者的支付意願來決定。
(2)在國內市場總供應量不變的情況下,當項目的產量增加出口量時,項目的效益是其出口獲得的外匯;當項目的產出可以替代進口時,為國家減少了進口總量,項目的效益是替代進口節省的外匯;當項目的產出替代了原項目的產量,導致原項目的產量減少時,項目的收益就是原項目產量減少向社會釋放的資源,其價值等於這些資源的支付意願。
項目的直接成本:
項目的直接成本是各種資源(固定資產投資、流動資金和經常性投資等)的經濟價值。)由國家投資建設、生產、經營的項目,按影子價格計算。
項目直接費的確定可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當項目所需的投入來源於國內供給的增加(即通過增加國內生產來滿足項目的需求)時,項目的成本就是增加國內生產所消耗的資源價值。
(2)在國內市場總供給不變的情況下,當項目投資者依靠從國際市場進口來滿足需求時,項目的成本為進口投入品所花費的外匯;當項目的投入是可出口的資源時(即通過減少出口來滿足項目的需求),項目的成本就是減少出口而減少的外匯收入。
當壹個項目的投入是應用於其他項目的資源(即通過減少對其他項目的投入來滿足該項目的需求)時,該項目的成本就是減少其他項目的投入所減少的收益,即其他項目為該投入付費的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