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種是通過外匯儲備規模的減少實現部分外匯儲備的市場化的民間運用。基本思路是中央銀行向公眾賣出外匯儲備,收回人民幣,賣出的外匯儲備留在公眾手中,由專業公司、部門或民間自主進行管理運作。比如,鼓勵企業用自己的人民幣買入外匯,進口國外先進技術、設備和戰略性物資,而購買外匯的價格可以根據國家戰略需要的緊急和重要程度予以不同程度的優惠。再如,可以推動建立“戰略物資投資公司”——通過發行股票和債券的方式從私人部門募集資金來買外匯,然後由戰略物資投資公司自主進行有關經營。對戰略物資未來價格有不同看法的人可自由選擇,誰看“多”就去買投資公司的股票,誰看“空”就不買甚至可以賣空股票。
第二是對屬於非財政性資金的外匯儲備部分,合理拓寬投資渠道。基本思路是在保持外匯儲備流動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采取更為積極的投資組合策略,拓展外匯儲備使用渠道。保守的投資是歐美的主權債和金融債,相對積極的投資會涉及其他信用評級壹般的證券,更為積極的投資可涉及企業股權和不動產。在進行投資組合拓展時,要借鑒國際經驗,謹慎選擇。列舉幾個重視程度不夠的資產運用方式。比如,1996年我國曾由外匯指定銀行將外匯儲備貸款給商業機構,現在可以考慮再次這麽做,以減少同時高利借債和低利投資美國國債的損失。再如,考慮到發展中國家不滿意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貸款程序和條件,可拿出部分儲備對其發放貸款。再如,可考慮將部分外匯儲備轉為央行其他資產,通過註資等方式支持金融改革,並探索擴大投資領域的可能。但是各類投資是由央行直接操作還是委托操作,則需要權衡優劣,做好籌劃。
第三是對屬於財政性資金的外匯儲備部分,探索進行財政性使用,可以消費或者劃撥。基本思路是讓央行“鑄幣稅”性質的外匯儲備轉化為財政資金。操作辦法有兩種。壹、中央銀行向公眾出售外匯儲備(雖然在人民幣升值預期下,公眾持有外匯儲備的意願下降,但公眾為了資產多元化目的,仍然會對外匯有需求),然後用所得購買財政部發行的國債,財政部獲得人民幣資金,作為財政資金花掉,但這壹辦法要保證不會出現二次結匯;二、中央銀行直接用外匯購買財政部發行的特種國債,財政部由此得到的外匯,可作為財政資金花掉。我國在基礎設施、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政府投入相對較低,財政可以利用得到的外匯進口相關物資和設備。
第四是財政性地使用外匯儲備的投資收益。外匯儲備的投資收益部分直接表現為財政收入,可以當作財政資金使用。
需要註意的問題:
外匯儲備投資渠道需要拓展,但流動性仍是首要考慮。有幾個原因。首先,雖然在升值預期下,外匯儲備規模擴張可以自我實現,但在貶值預期下,外匯儲備則會出現自我實現式的規模減少,需要做好出現貶值預期的準備。第二,我國資本項目正在漸進走向開放,資本項目越放開,外匯儲備“保持信心”的“務虛”意義就越大,流動性強的外匯儲備可以提供支持匯率管理政策的信心,以及提供支持國內貨幣金融體系的信心等。
抑制外匯儲備繼續增長同使用好儲備同樣重要。 外匯儲備的繼續高增長會帶來諸多問題。以韓國執行貨幣政策的成本為例,韓國1998年來外匯儲備迅速增長,央行同步發行“通貨穩定債券”回流本幣,但利息負擔越來越重,導致2004年央行出現1.475億美元虧損。我國當前需要采取綜合措施,包括降低人民幣升值預期,加強短期資本流入管理,暢通對外進行金融和直接投資的渠道,擴大可以促進國內產業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的商品技術進口等,以抑制外匯儲備規模進壹步增長,這是同外匯儲備的合理使用同樣重要的問題。
削弱外匯儲備增長和貨幣發行的聯系。財政部用財政盈余或發行特種國債募集的資金,向央行購買外匯儲備。這樣部分儲備從中央銀行的資產負債表中轉出,可以用於對國有商業銀行註資、填補社保基金缺口等公***財政支出。實現部分外匯儲備由財政部門管理,可以削弱外匯儲備增長和貨幣發行的聯系,增強我國貨幣政策的主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