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註冊的缺點很明顯了,外匯管制、報稅麻煩。假如壹個人剛剛起步做,每月報稅就很頭疼,找人做又要花錢。收匯結匯耽誤時間影響資金流動也致命問題。
不過有的行業,例如服裝,它跟幾個不同的工廠采購、加工,沒辦法用境外公司。
境外公司好處相信好多人都知道了。找個代理註冊好以後,在內地開戶,內地運做,聯系好定單後,INVOICE自己打印,供貨商有出口權的話出口手續都不用管了。除了操作方便,現在境外很多地方稅率很低,比如香港,只有凈利潤的17.5%,而且是壹年報壹次。
妳想著重了解弊端,從這壹點上我覺得妳很明智。
境外公司最大的弊端應該在於未來帳戶利潤使用方面,由於外匯管制,可能妳錢很難打到內地來用。如果額度小,可以分幾個人5萬5萬地打回來,如果很高的話,基本只能通過回國投資的方式。
另外,像樓上說的,現在很多人被告訴“香港公司業務不發生在香港就不需要報稅”,這也完全是壹派胡言。
首先,香港公司沒有“零申報”概念,政府是強制報稅,不管妳業務發生在哪裏,運做額大與小,贏利或虧損,首先都要將財務情況交由CPA持牌會計師審核,出具核數師報告報給政府。如果業務非當地運做,之後通過壹個“海外利得申索”程序向政府出示證據解釋。解釋通過後才能免稅。如果妳有業務而報“0”,是屬於刻意瞞稅,要承擔刑事責任。
其次,根據香港公司法的規定,壹間公司的行政責任由公司董事承擔。這就是說,不管妳是不清楚也好,被人誤導也好,反正政府認定的責任人就是妳。
所以,這其實是內地很多人成立香港公司的壹個最大隱患,他運做了幾年了,公司越做越大,但壹直由中介公司給報“0”,未來壹旦被政府查到公司原來有運做,承擔的將是巨額罰款和刑事責任。
那目前很多人壹提境外公司都只知道香港公司。其實除了香港以外還有很多境外公司形式適合各種不同類型的客戶。例如,妳公司如果剛剛起步,建議妳考慮新西蘭或者英國公司運做,因這兩個地方同屬於英美法系,都是實行“收入來源地征稅”的國家。這兩種公司在成立的時候可以事先向政府做壹份不在當地運做的聲明,未來便不需要報稅和交稅。
這種公司形式更適用於運做之初關心公司運做成本的客戶,另外如果公司開境外公司為收取傭金的話,也比香港公司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