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公務員考試網介紹,在會計學中,DR代表借方,CR代表貸方。DR(借方記錄)借方稱為借方,用於增加屬於資產類的賬戶。CR(credit re cred)信貸:按銀行要求存入壹定數額的備用金,備用金不足支付時,可在銀行規定的信用額度內透支的壹種貸款行為。
1,借方:
(1)對於資產和費用科目(如現金、銀行存款、材料、固定資產、應收款項、管理費用、主營業務成本等。),“借”就是加;
(2)對於負債、所有者權益和收益類科目(如應付賬款、長/短期借款、主營業務收入、實收資本、本年利潤等。),“借”就是減法。
2.在國際收支賬戶中,借方是指減少外匯存量的項目,如進口。
債權人(英文:Credit)為負債、所有者權益和收入科目(如應付款、長/短期借款、主營業務收入、實收資本、本年利潤等。),“信用”就是加的意思。對於資產和費用賬戶(如現金、銀行存款、材料、固定資產、應收款、管理費用、主營業務成本等。),“貸款”就是扣款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