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公司董事總經理周二回應港媒稱,事件發生時,榮不是董事會成員,只是壹名高級管理人員,作為財務部負責人,他向匯報工作。盡管張立憲是副董事總經理,但他壹直負責中信泰富的財務。
範鴻齡表示,公司內部調查顯示,榮明芳對該事件負有責任,但不是主要責任。事發後,榮明芳受到公司紀律處分,包括調離財務部、降職、降薪等。不過,當港媒問及為何周壹不披露榮的處分時,表示,這樣做是為了維持公司員工的士氣,他認為除了董事會成員外,其他人員的處分信息不應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