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匯率是指在金本位和布雷頓森林體系下,匯率制度是固定的並公布本國貨幣與外國貨幣之間的匯率,本國貨幣與另壹國貨幣之間的匯率基本固定,固定匯率制度的匯率波動很小。固定匯率制度屬於金木頭寸制度。固定匯率是由兩國金幣含金量的比例決定的。固定匯率制度的匯率波動限制在黃金出口點和進口點之間。固定匯率制,即匯率浮動區間,是兩國之間運輸黃金的成本。
布雷頓森林貨幣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度二戰結束到20世紀70年代初,固定匯率制度采用“雙釘住”。模式:固定匯率制將美元與黃金掛鉤,IMF其他成員國貨幣按規定與美元最緊密掛鉤,固定匯率制與關元保持固定匯率。
固定匯率制固定匯率制是以本幣本身或法定含金量為基準確定匯率的匯率制度,各國貨幣之間的匯率基本固定,其波動限制在壹定範圍內。
固定匯率制度分為以下兩類:
(1)金本位制下的固定匯率制。
其特點如下:決定各國貨幣匯率的依據是各國金幣含金量的比值,即硬幣的平價;市場匯率隨外匯供求變化圍繞鑄幣平價波動;匯率的波動受黃金交割點的制約,相對穩定;匯率的形成是自發的,各國沒有專門的機構來制定和管理匯率,國際上也沒有對匯率進行統壹的安排和管制。
(2)在布雷頓森林體系中,固定匯率制度下的紙幣流通制度。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協議,建立了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度,規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成員國的貨幣按照法定含金量與美元建立固定平價,即黃金平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