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科的主要職責是:
制定財務制度和預算管理制度;研究提出編制年度預算的指導思想和原則,提出開源節流、平衡預算的政策、措施和建議;負責編制年度市級預算草案、市本級預算外資金收支計劃;負責政府債務政策研究及相關協調工作;制定市級部門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的支出標準和定額;統壹管理納入項目庫的財政專項資金;審查和批準市級部門預算和政府采購預算;統壹審批市級預算調整事項;匯總年度市預算,指導縣(市、區)預算管理;制定財政轉移支付辦法,負責市政府轉移支付工作;承辦預算審查相關事宜;負責全市非貿易外匯管理。具體職責如下:
(壹)分析和預測國家宏觀經濟運行情況,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的建議;研究提出財政收支政策、平衡預算措施和加強預算管理的建議。
(二)提出年度預算編制的指導思想和原則;負責編制年度市級預算草案,匯總全市年度預算;負責政府債務的統計和分析;統壹編制市級預算外資金收支計劃;匯總編制全市預算外資金收支計劃。
(三)辦理市級財政收支預算調整的申報和追加預算核減工作;辦理市級預備費的申請,對年度預算結余的分配和使用提出建議。
(四)負責市級部門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標準及定額的審批;審批市財政專項資金投資的項目,統壹管理專項資金項目庫;審查和批準市級部門預算和政府采購預算。
(五)組織制定市級財政管理制度,制定(修訂)預算編制辦法;制定(修訂)有關罰沒收入管理制度,負責罰沒許可證的審核、發放和管理。
(六)制定財政轉移支付制度;負責辦理專項補貼、退稅、年終結算等相關事宜,參與財務賬目的編制。
(七)指導縣(市、區)預算管理和預算外資金收支計劃的編制。
(八)制定市級年度稅收計劃;參與稅收政策研究,參與減免稅和政策性收入返還的審核。
(九)研究購買控制政策,通過編制部門預算控制社會團體購買力。
(十)承擔與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有關預算事項的聯絡工作;負責聯絡和協調審計部門對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
(十壹)負責市級專項資金的管理,參與國債轉貸資金的管理。
(12)牽頭財務周轉金回收和清理工作,負責制定回收辦法、措施和意見,辦理向市政府申報核銷周轉金壞賬等事宜。
(十三)負責全市非貿易外匯管理,並制定相關管理辦法;方法;編制全市非貿易外匯預算和決算;具體辦理駐泰機關、事業單位、大專院校在市財政預算內使用外匯的審批和核銷。
(十四)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