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九種,其功能如下:
①進口配額制:在壹定時期內,直接限制某種商品的進口數量或金額。
②進口許可:采用自動進口許可制度進行統計和監管,采用非自動進口許可制度進行配額和其他限制措施的監管。
(3)外匯管制:國家政府機構通過確定官方匯率、集中外匯收入和審批外匯收入,可以控制外匯供給數量,限制進口商品的品種和數量以及進口國的其他用途。
④預付定金:增加進口商的財務負擔,影響資金流通,削弱進口動力,從而起到限制進口的作用。
⑤對最低進口價格的限制:對低價商品進口的限制。
實際上,政府采購優先考慮本國商品,歧視他國商品,發展本國商品,構成了對外國產品的非關稅壁壘。
⑦海關任意估價:保護國內市場,但影響國際貿易發展。
(8)技術性貿易壁壘:保證其進出口商品的質量,或保護人類、動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保護環境或防止欺詐,同時限制進口。
⑨綠色貿易壁壘:如果符合國際標準和準則,將保護人類、動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否則就是武斷或者不合理的歧視,影響國際貿易的正常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