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償債率。傳統意義上的償債率是指當前的外債還本付息額與當年商品與勞務出口收入的比率,國際上壹般認為這壹指標在20%以下是安全的。由於這種計算方法僅考慮了經常項目對償債能力的影響,與當前國際資本流動日益頻繁的現實相差甚遠,因此,經修正的償債率Ⅱ=當年還本付息額/當年外匯儲備。由於外匯儲備來源於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短期內都可以提供償債保證,作為分母較為合適。壹般認為,償債率Ⅱ不超過30-50%是安全線。
2.債務率。它是壹國當年外債余額占當年商品勞務出口收入的比率。這是衡量壹國負債能力和風險的主要參考指標。國際上公認的債務出口比率為100%,超過100%為外債負擔過重。
3.負債率。是指壹國當年外債余額占當年國內生產總值(GDP)之比,表明壹國經濟發展對外債的依賴程度,國際上公認的最高限度為10%。有時也用外債余額與國民生產總值(GNP)的比率來表示負債率,壹般參考安全值為20%以下。
4.短期債務比率。它是指在當年外債余額中,壹年和壹年期以下期限的短期債務所占的比率。這是衡量壹個國家外債期限結構是否安全合理的指標。國際上公認的短期債務比率為25%以下。
5.其他的衡量指標除了上述幾種常用的衡量壹國償債能力和承受能力的指標之外,還有壹些其他的衡量指標可供參考:
(1)外匯儲備/外債余額。這是反映壹國償還能力的重要指標,國際警戒線區間為30-50%,上下增減10%作為警戒線。
(2)外匯儲備/短期外債。這是衡量壹國快速償債能力的重要指標。該指標的國際警戒線為不小於100%,以此為基準,上下增減100%作為警戒線。此外,壹般認為當外匯儲備超過短期外債余額的5倍時,將會因大量的資源閑置而承受巨大的經濟損失,因此,當外匯儲備/短期外債>500%時,金融安全度又下降到"風險"狀態。
(3)經常項目差額/GDP。該指標主要反映壹國對外經濟部門的競爭能力,如果逆差占GDP的比重持續過大,說明其創匯部門在競爭中處於劣勢。持續巨額的經常項目逆差構成壹國經濟對外均衡的主要因素。對於實行固定匯率制度或釘住匯率制度的國家而言,為了達到新的均衡,其匯率可能會在某壹因素的觸發下突然間大幅貶值,引發金融危機。國際上壹般認為不超過5%是安全的,以此為準,上下增減1%作為警戒線。
(4)外匯儲備/M2。該指標是基於供求平衡原則下(是指壹國外匯儲備不僅能保證正常的國際收支,還能有效地抵禦金融危機的沖擊)衡量外匯儲備是否適度的壹個指標。這壹指標在國際上沒有統壹的標準,國內學者根據中國經驗以12%作為基準,上下增減3%作為警戒線。
(5)(FDI+經常項目差額)/GDP。資本流動的構成及壹國資本市場的對外開放程度成為壹國對外經濟部門穩定與否的重要因素。用外商直接投資來彌補經常項目逆差還是用易於外逃的證券投資來彌補將會產生不同的後果。外國直接投資的比例越高,接受投資國就越不會因為資本突然外逃而遭受損失。國際上公認的合理區間為-2.5%-5%,以此為準,上下增減1%作為警戒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