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十四條境內個人外匯匯出境外用於經常項目支出,按以下規定辦理:
外匯儲蓄賬戶內外匯匯出境外當日累計等值5萬美元以下(含)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憑經常項目項下有交易額的真實性憑證辦理。
手持外幣現鈔匯出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下(含)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憑經常項目項下有交易額的真實性憑證、經海關簽章的《中華人民***和國海關進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或本人原存款銀行外幣現鈔提取單據辦理。
外匯額度具有的五個主要特點,使其具有以下三個主要作用:
1.便於管理的作用。這是由外匯額度的可控制性和不可自由流通性的特點所決定的。外匯額度的分配、使用、調劑和轉移都完全置於政府部門的監督和管理下,投有任意流動的條件,不可能自由流通。國家和各級政府部門可隨時根據經濟、政治形勢,調整外匯額度管理政策,指導用匯方向。
2.經濟杠桿作用。這是由外匯額度的可調劑可轉讓性和價值性所決定的。外匯額度是壹個重要的經濟杠桿,盡管人們還沒有充分認識它,但它已經在經濟生活中發揮了經濟杠桿作用,例如外匯額度有償調劑就促進了出口。
3.聯結國際國內兩個市場的作用。這是由外匯額度諸多特點的綜合作用結果。國際國內兩個市場是必然要聯系的,不管采取何種方式,這是不可避免的。有的同誌提出,以國際市場為標準,國內市場與國際市場掛鉤,國內價格隨國際市場價格的變化而變化,同步調整。我們認為,這是聯結國際國內兩個市場的壹種方式,但卻是壹種不可取的方式,理由是國際市場的價格是波動的,瞬息萬變,如果國內市場與國際市場掛鉤,同步調整,必然造成國內物價的巨大動蕩,影響經濟建設和人民生活。較好的聯結方式是利用外匯額度,采用外匯額度價格的形式。
采取這種形式能夠達到如下的目的:
第壹,便於管理;
第二,外匯額度的價格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的變化而變化,與出口創匯單位、進口用匯單位的經濟效益密切地聯系起來,促使出口創匯單位多創外匯,加強核算。降低成本,提高經濟效益,同時也促進進口用匯單位加強經濟核算,節約使用外匯;
第三,國際國內兩個市場既可以有機聯系起來,又可以按照各自的規律運行,相互不幹擾,國內價格不會因國際市場價格的變動而發生波動,能夠保持基本穩定,不致影響國內經濟建設和人民生活的穩定;
第四,能夠解決對內擡價搶購,對外削價競銷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