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日本銀行和處理各種私人存款的金融機構組成清算機構。在這些金融機構中,各種資金往來導致的金融機構之間的貸款差額,最終會在日本銀行的活期存款賬戶之間進行轉移和清算。作為最終清算機構,日本銀行處於核心地位。近年來,隨著計算機通信技術的顯著發展,壹些國家的清算機構中出現了壹種新的金融產品——綜合賬戶,它將清算賬戶和投資賬戶結合在壹起。清算業務系統的機械化和自動化非常發達,清算網絡非常廣泛和連鎖化。截至3月底,1986,日本共有5個自動綜合聯機系統,成員金融機構609家。
中國早在清朝,上海的銀行就設立了“錢業總局”來處理票據結算。參加“錢業總處”並能辦理票據清算的,稱為“華匯村”,俗稱“大同行”。1933上海銀行成立了自己的清算所,負責組織銀行間的票據清算。上海的外資銀行在匯豐銀行辦理票據交換。抗日戰爭勝利後,當時的中央銀行統壹管理票據清算,銀行與銀行之間的匯兌差額的轉移和清算都集中在中央銀行,所有銀行和銀行都可以直接參與票據清算。全國解放後,票據交換由中國人民銀行管理,各銀行、辦事處可直接參與同城範圍內的資金交換和清算。目前,中國人民銀行已擁有中國金融衛星通信網和功能齊全的電子聯行系統,資金結算的質量和速度大大提高,從而加快了資金周轉,促進了國民經濟的發展。
國際清算銀行成立於1930,總部位於瑞士巴塞爾。原本是為了結算德國壹戰後的損失賠償,但目前國際清算銀行已經演變為協調全球主要經濟體貨幣政策、辦理國際結算、管理外匯儲備、召開主要央行會議的“央行中的央行”。
國際清算銀行董事會於9月9日1996通過決議,接納中國等9個國家的中央銀行和貨幣當局為該行新成員,有利於促進中國人民銀行、國際清算銀行和各國中央銀行之間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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