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有幾個兒子?歷史上有兩種說法,壹種是秦始皇有二十多個兒子,另壹種是秦始皇有十八個兒子。這兩種說法都出自《史記》、《李斯列傳》。壹個是來自傳記原著理論,壹個是來自傳記。傳上說:秦始皇東巡三十七年,“秦始皇有二十余子,長子伏肅以數諫之,遣監於郡,以蒙恬為將軍。最小的兒子胡亥,愛,請遵從,答應。”。這個理論說得很清楚,秦始皇“有二十多個兒子”,傅肅是他的長子;胡海是他的小兒子。傳記還引用趙高對李斯的話:“皇上有二十多個兒子,妳是知道的。”。這進壹步證明了秦始皇確實有二十多個兒子。司馬光寫《子同治鑒》時,大概沒有新的史料可循,所以他也在《季芹史記》中寫道:“始皇帝有二十多個兒子。”關於十八子說,《史記》說:“辨印石之名,秦將軍張寒寫道:‘李斯為秦王而死,今王也廢’。然而二世是秦始皇的第十八子。”在上述兩種說法中,很明顯“二十多個兒子”這種說法的證據是比較充分的。傳統上壹般認為,秦始皇的子女都是被趙高殺死的。例如《漢書·史記》中說:“秦始皇、楚等,秦始皇的祠堂已經滅絕了。”例如《漢書·賈善傳》中說:秦始皇的祠堂已經滅絕了。如保本《戰國策》吳世道增補;秦“族名絕滅”。比如《鹽鐵論》引用文獻說:“當年趙高天超越別人的野心,占據萬人之位,是為了推翻秦國,給祖先帶來災難。“根據上面的史料記載,似乎秦始皇被趙高謀殺、逼殺、陷害、殺害的兒子和公主的數量,就是秦始皇實際擁有的子女數量。據《史記·先帝李斯列傳》:“六子死於杜”;《公子將三兄弟》,被趙高誣陷,“皆拔刀自刎”;十二子屠鹹陽城,十公主死於杜”;公子對趙高殺人的行為評價很高,徑直去找哥哥,打算逃走。他“怕集家”,對親人有罪。”請服從死亡”和“給幾百錢安葬”。再加上在此之前,傅肅已經為趙高和李斯“自殺”了。此後,趙高策動王壹宮“劫胡亥而自刎”的軍事方針。從此,秦始皇的二十四個兒子和十個公主(6+3+12+1+1 = 24)全部被趙高殺死。這與《李斯傳》中關於始皇帝有二十多個兒子的說法是壹致的。秦始皇與二十四子的關系在史記中很少直接提及,但在描述相關問題時偶爾會涉及。歷史、黃金、佛教、股票、港股、恒生指數、外匯、詩詞、古玩、對聯、中國歷史+ @% Z. ~6 J8 R6 l秦始皇平定天下稱帝時,宰相王萬等大臣曾建議,在燕齊荊邊遠地區,“請立哲人”如下。秦始皇把王萬的意見交給大臣們討論,“大臣們都覺得方便”。只有裏斯反對。李斯總結周初的歷史教訓是“子孫同姓,然後疏遠,如仇人壹般互相攻擊,諸侯甚至互相批判,周得以禁之”。他認為只有“諸郡郡縣”才是“太平之術”,封建王侯已經過時。秦始皇完全支持李斯的意見。春秋戰國時期,他拒絕任何形式的分封制,理由是“天下* * *爭鬥不休,有王侯是樹兵,只有長子傅肅被視為儲君,被發配到尚軍,在蒙田當監軍。他在壹線被愛情培養成長為千才,然後在百年後繼位為秦王。其他二十三個兒子,沒有擁有國王,不允許在他們的中央或地方政府任職,只是用“公稅”養大。難怪秦始皇死後,他的小兒子胡亥對趙高說:“父若捐命,不封諸子,他能說什麽呢!”對秦始皇“封土無尺”深感不滿。西漢壹些學者對秦始皇的“海中諸郡”、“無君者封”、“子為庶人”、“子為黔首”頗有微詞。他們認為秦始皇連自己的兒子都不讓分享權利,這是“廢王權,立私權”,或者說是“占盡天下”,是極權主義的表現,似乎很同情秦始皇的兒子們。其實秦始皇“廢王權”是真,“立私權”是假。秦始皇建立皇帝之後,可以說他的權力是非常非常大的。他完全有權力有能力為他的二十四個兒子,他的十個公主,他的嬴秦家族,他的後宮辣椒府謀取許許多多的個人利益。首先,讓孩子稱王,尤其是兒子稱王,並不過分。對此,不僅不會有太多的反對意見,反而會得到更多的支持和擁護;不僅會得到朝廷大臣的支持和擁護,還會得到世俗勢力,也就是社會習慣的默許和認可。事實上,即使妳沒有讓兒子們成為國王,妳也可以安排他們在他們的中央或地方政府任職。但鑒於西周封建諸侯導致封建領主割據的歷史教訓,秦始皇堅持選官、任免官員的原則,要求嚴格按照《設官法》、《除官法》等法規任免官員。皇帝的親屬,沒有功勞和能力,就沒有權力獲得官職。據劉向的《說苑》記載,秦始皇也有過把皇位讓給聖人的想法,但由於歷史條件的限制,無法實施。其“公天下”之心可知。很顯然,秦始皇所向往的是誰能真正繼承他所從事的統壹、郡縣制、法治事業。至於親密度,好像也無所謂。秦始皇把自己的事業看得高於壹切,個人的名譽,他們父子之間的情分,家族的私利,這在中國古代帝王將相中是很少見的。而秦始皇對子女的貢獻,卻被西漢以劉邦為首的劉皇帝及其屬下士人所誤解。他們說秦始皇全面實行郡縣制,“子為庶人”,“子為首領”是“廢王權,立私權”,“善用天下利益”?我不知道他們是不是在為秦始皇的兒子們的“普通人”和“貴州領袖”的地位而敲打。還是劉邦在嘲笑自己“子為君九國”,嘲笑自己“骨肉少同姓”?漢武帝劉基試圖與秦始皇的道路背道而馳。他封子孫同姓,“山東為諸侯之地”,子孫為九國之君。他還認為封是“同姓少骨肉”,連公主貴族都要封。雖然有三河、內史等十五郡隸屬於西漢中央政府,但也是“城裏吃飯的公主”,類似於中國的鄉村,王中之王。像是西周風格的家。關於秦始皇和他的兒子們的關系,以及劉基和他的後代,漢武帝的第三個兒子燕刺王旦的關系,作了這樣的描述:“從前秦國按照南方的位置統治天下的生活,威脅四夷,不顧骨肉,可見異族的重要,沒有宗室...趙(案得趙姓,趙得)高帝看跡,看得失,見是非,改道。他計為太子孫,以伏肅枝葉為據,異姓不允。”意思是當年秦始皇在南方稱帝,掌握著壹代國家的命運,四夷望風而奉。但由於他輕視甚至削弱自己的骨肉,非常用異姓之人,對宗室子弟毫無仁慈之心,最後子孫滅絕,隨香而去。縱觀古今成敗,我們的高皇帝意識到秦始皇“漠視骨肉,重異族”的做法是錯誤的,決定不走秦始皇的郡縣制道路,重新規劃合並全國各地的土地和城市,封劉的子孫為王,讓不同姓氏的人都不能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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