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6日,巴基斯坦國家關稅委員會宣布對原產於或進口自中國的鉛筆做出反傾銷初裁:涉案產品進口存在傾銷,對巴基斯坦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因此決定征收成本加運費價格(C & ampf)征收臨時反傾銷稅,壹般反傾銷稅51.9%,有效期4個月。涉案產品的巴基斯坦稅號為9609.1000。
2017 12 13應巴基斯坦鉛筆制造商代表Indus Pencil Industries Ltd提交的申請,巴基斯坦國家關稅委員會對原產於中國或從中國進口的鉛筆進行反傾銷調查。本案傾銷調查期為16年7月至2017年6月30日,損害調查期為14年7月至2017年6月30日。
在反傾銷的情況下,可以通過在第三國轉口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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