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可以根據其真實合法的進口付匯需求提前購匯存入其經常項目外匯賬戶。
在信用證貿易進口結算項下,開證申請人可以在開證時購匯,作為開證保證金,但應按外匯管理規定向銀行出示開證申請書及有效憑證或者商業單據。
如因信用證撤銷、單證不符拒付或法院下達止付令等原因而使信用證付款義務消失,則所購外匯應當立即結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