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是壹種跨越時間的交易方式。買賣雙方透過簽訂標準化合約(期貨合約),同意按指定的時間、價格與其他交易條件,交收指定數量的現貨。通常期貨集中在期貨交易所進行買賣,但亦有部分期貨合約可透過櫃臺交易﹝OTC,Over the Counter﹞進行買賣。
期貨是壹種衍生性金融商品,按現貨標的物之種類,期貨可分為商品期貨與金融期貨兩大類。參與期貨交易者之中,套保者(或稱對沖者)透過買賣期貨,鎖定利潤與成本,減低時間帶來的價格波動風險。投機者(套利者)則透過期貨交易承擔更多風險,伺機在價格波動中牟取利潤。
不少期貨市場發展自遠期合約,指壹對壹個別簽訂的跨時間買賣合同,交易細則由買賣雙方自行約定。期貨合約則由交易所劃壹標準化,讓四方八面的交易者可在同壹個平臺上方便地撮合交易。期權(選擇權)是從期貨合約上再衍生出來的另壹種衍生性金融商品。
期貨的英文為Futures,是由“未來”壹詞演化而來,其含義是:交易雙方不必在買賣發生的初期就交收實貨,而是***同約定在未來的某壹時候交收實貨,因此中國人就稱其為“期貨”。
最初的期貨交易是從現貨遠期交易發展而來,最初的現貨遠期交易是雙方口頭承諾在某壹時間交收壹定數量的商品,後來隨著交易範圍的擴大,口頭承諾逐漸被買賣契約代替。這種契約行為日益復雜化,需要有中間人擔保,以便監督買賣雙方按期交貨和付款,於是便出現了1571年倫敦開設的世界第壹家商品遠期合同交易所———皇家交易所。為了適應商品經濟的不斷發展,1848年,82位商人發起組織了芝加哥期貨交易所(CBOT),目的是改進運輸與儲存條件,為會員提供信息;1851年芝加哥期貨交易所引進遠期合同;1865年芝加哥谷物交易所推出了壹種被稱為“期貨合約”的標準化協議,取代原先沿用的遠期合同。使用這種標準化合約,允許合約轉手買賣,並逐步完善了保證金制度,於是壹種專門買賣標準化合約的期貨市場形成了,期貨成為投資者的壹種投資理財工具。1882年交易所允許以對沖方式免除履約責任,增加了期貨交易的流動性。
期貨的種類
有:
商品期貨
農產品期貨:如棉花、大豆、小麥、玉米、白糖、咖啡、豬腩、菜籽油、天然橡膠、棕櫚油。
金屬期貨:如銅、鋁、錫、鋅、鎳、黃金、白銀。
能源期貨:如原油、汽油、燃料油。新興品種包括氣溫、二氧化碳排放配額。
化工期貨: 如LLDPE、PTA、MEG、甲醇、PP等。
金融期貨
股指期貨:如英國FTSE指數、德國DAX指數、東京日經平均指數、香港恒生指數。
利率期貨
外匯期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