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交易的目的不同。在現貨交易中,買方是為了獲得商品;賣家就是要把商品賣出去,實現它們的價值。期貨交易的目的是轉移價格風險或投機獲利。
3.交易程序不同。在現貨交易中,賣方只能賣出商品,買方只能通過支付現金的方式購買。這是現貨交易的交易程序。期貨交易可以把現貨交易的程序反過來,就是妳可以無貨賣,無貨買。
4.交易的擔保體系不同。現貨交易受合同法等法律保障。如果合同不能履行,應通過法律或仲裁解決。期貨交易的基礎是保證金制度,以保證交易者的表現。期貨交易所為交易雙方提供結算交割服務和履約擔保,實行嚴格的結算交割制度,違約風險很小。期貨交易應當實行保證金制度。交易商不需要支付與合同金額相等的全款,只需要支付5% ~ 15%的履約保證金。對於交易者來說,用少量的錢控制期貨合約的全部價值當然是令人興奮的。杠桿是期貨市場吸引投機者的原因之壹。保證金制度不僅放大了利潤率,也放大了風險。
5.交易方式不同。現貨交易是實際商品的交易活動。交易過程與商品所有權的轉移同步。而期貨交易是各種商品期貨合約的買賣,對象不是特定的實物,而是統壹的“標準合約”,即期貨合約。整個交易過程只是體現了商品所有權的買賣關系,並沒有真正轉移商品的所有權。無論買賣多少次,只有最後持有人有履行實物交割的義務。其他的只需要在合約到期前反向交易,結清原交易,結清買賣差價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