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千萬的罰單再現,金融機構幾年前的違規行為依然有跡可循。日前,上海銀保監局發布的最新行政處罰顯示,2013至2019期間,浦發銀行因未按專營部門制度規定開展同業業務等12項違法行為,被責令改正,罰款2100萬元。
經濟導報記者註意到,浦發銀行的問題業務範圍主要集中在同業業務、信貸、理財、票據貼現等方面。具體的12違法事實如下:
●未按專營制度規定開展同業業務;
●同業投資資金違規投資?四證?不完整的房地產項目;
●延遲支付同業投資資金吸收存款;
●違規為銀行理財資金投資非標準化債權資產提供擔保;
●未按要求管理和控制貸款資金的支付;
●個人消費貸款貸後管理不盡職;
●通過票據貼現業務調整信貸規模;
●銀行承兌匯票業務保證金來源審核不盡職;
●辦理貼現業務,無真實貿易背景;
●未盡職審查委托貸款資金來源;
●未按權限和程序辦理委托貸款業務;
●未按權限和程序辦理非融資保函業務。
對於此次處罰,浦發銀行公開回應稱?自2019以來,該行從多方面落實整改工作,包括完善制度、提高數據質量、加強統壹授信、防範重點領域、加強監測檢查、持續深化全面風險管理等;目前,相關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此外,該行已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事實上,在這張千萬級罰單公布前壹周,浦發銀行多家分行也因信貸和同業業務違規被罰逾百萬元。
7月21日,淄博銀保監分局公布最新處罰決定,浦發銀行淄博分行因涉嫌?具體權限(全額保證金)業務不納入綜合授信額度;表外信貸業務管理不到位;貸款資金監控不到位,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資金?三大違規罰款654.38+0萬元。
8月3日,浦發銀行濟南分行因?信貸業務管理不盡職;不良貸款不真實轉讓?被山東銀保監局罰款20萬元。
8月5日,上海銀保監局責令浦發銀行石楠分行改正,並對其在壹項同業投資的投後管理中存在的嚴重疏忽罰款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