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手續費。
《銀行卡管理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二十七條 商業銀行代理境外銀行卡收單業務應當向商戶收取結算手續費,其手續費標準不得低於交易金額的4%。
境內銀行與境外機構簽定信用卡代理收單協議,其分潤比率按境內銀行與境外機構分別占商戶所交手續費的37.5%和62.5%執行。
擴展資料:
《銀行卡管理辦法》相關法條:?
第七十條? 銀行卡欠款金額超出持卡人還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還款意願的,發卡銀行可以與持卡人平等協商,達成個性化分期還款協議。個性化分期還款協議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5年。
商業銀行應當針對保理業務建立完整的前中後臺管理流程,前中後臺應當職責明晰並相對獨立。可以對商業銀行開辦中間業務的適用對象和適用範圍作出特別限定。
第七十壹條 商業銀行應當將保理業務的風險管理納入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動態關註賣方或買方經營、管理、財務及資金流向等風險信息,定期與賣方或買方對賬,有效管控保理業務風險。
百度百科-《銀行卡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