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銀行於2月8日在南京成立,1996。是由國有股、中資法人股、外資股和眾多個人股組成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實行壹級法人制。南京銀行的個人金融服務,立足於“市民銀行”的定位,提升城市金融生活品質。依托資金業務優勢,打造“零損失”和“金梅花”理財。依托“金融易金卡”,幫助高端客戶實現“日積月累”。借助法國巴黎銀行的經驗和模式,開發了“信用易貸”、“住房易貸”、“購房易貸”、“誠信易貸”等消費信貸產品,以及經營性個人貸款產品“商易貸”。
二、業務範圍包括: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承兌和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和金融債券;從事同業拆借;買賣、代理買賣外匯;從事銀行卡業務;提供信用證服務和擔保;代理托收和保險代理業務;提供保險箱服務;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銀行是依法設立的從事貨幣信貸業務的金融機構,是商品貨幣經濟發展到壹定階段的產物。
銀行是金融機構之壹。銀行分為中央銀行、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專營機構、投資銀行和世界銀行,職責各不相同。
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是中國的中央銀行。
國有政策性銀行:包括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和國家開發銀行。
國有商業銀行:包括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和交通銀行。
專營機構:指商業銀行為本行特定業務領域設立的機構,區別於傳統分支機構;
投資銀行:包括高盛、摩根士丹利、花旗、富國銀行、瑞銀集團、法國興業銀行等。
世界銀行:用於幫助各國克服貧困,各種機構在緩解貧困和提高生活水平的使命中發揮著獨特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