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賬戶是存款人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需要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是存款人的主辦賬戶。存款人日常業務活動的資金收付和工資、獎金、現金的提取,通過該賬戶辦理。
壹般存款賬戶的使用範圍壹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貸款或其他結算需要,在基本賬戶以外的銀行機構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壹般存款賬戶主要用於辦理存款人貸款的劃轉、貸款的歸還和其他結算資金的收付。壹般存款賬戶可以辦理現金存款,但不能辦理現金取款。
法律依據:《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細則》第三條。
中國人民銀行是銀行結算賬戶的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使用、變更和撤銷進行檢查和監督。
第四條
中國人民銀行通過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系統(以下簡稱“賬戶管理系統”)及其他合法手段,對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使用、變更和撤銷進行監控和管理。
第五條
中國人民銀行對下列單位的銀行結算賬戶實行審批制度:
(壹)基本賬戶;
(2)臨時存款賬戶(註冊驗資、增資驗資賬戶除外);
(三)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戶;
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在境內從事證券投資開立的人民幣專用賬戶和人民幣結算資金賬戶(以下簡稱QFII專用存款賬戶)。
上述銀行結算賬戶統稱為核準銀行結算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