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的相關法規中,外匯杠桿交易屬於衍生類的產品的交易,在中國大陸是不會允許哪家銀行提供外匯杠桿交易的。
杠桿交易,就是利用小額的資金來進行數倍於原始金額的投資。以期望獲取相對投資標的物波動的數倍收益率,抑或虧損。由於保證金(該筆小額資金)的增減不以標的資產的波動比例來運動,風險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