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實際退出行為。
1.外匯使用範圍:出境旅遊(含港澳遊)、出境探親、出境朝聖、境外就醫、出境出差、境外就業、出境結算、出境國際交流、境外培訓、境外勞務。
2.證明材料:個人護照和有效簽證<由外國駐華大使館簽發>
3.外匯購買限額:
離職時間不滿半年的,折合5000美元;離職時間半年以上(含)的,折合8000美元。購買的外匯可以套現。
(二)沒有出境行為。
1.外匯使用範圍:境外直系親屬援助、繳納國際組織會費、境外郵購等。
2.證明材料:身份證件、境外收費證明等。
3.購匯限額:等值5000美元。所購外匯必須匯入境外指定賬戶,不得提取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