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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叫不退款?

免稅額度是什麽意思?

出口貨物退(免)稅是指根據國際貿易業務中稅法的規定,對國內生產流通環節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予以退還或免除,即出口貨物實行零稅率。

(1)目前,出口增值稅有五種退(免)稅方式:

1.免退稅:即出口銷售的增值部分免稅,進項稅退稅。

2.先征稅後退稅:即先對FOB出口貨物征稅,待單證齊全後再退稅。3.免抵退稅:即出口銷售環節的增值部分免稅,允許退還的進項稅額部分從國內貨物應納稅額中扣除,未扣除的部分予以退還。

4.免稅:即出口貨物直接免征增值稅和消費稅。

5.免稅抵稅:即該環節的增值部分免稅,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部分從國內貨物的應納稅額中扣除。

(二)出口貨物消費稅退(免)稅方式:

免征消費稅:凡有進出口權的生產企業生產的貨物,壹律免征消費稅。

退稅:對外貿企業收購後出口的已征消費稅的貨物,實行退稅(全額退稅)的辦法。

免費到貨和退款有什麽區別?

免退稅法:即出口貨物增值稅部分免征,貨物出口後按收購成本和退稅率計算退稅,征稅與退稅率的差額計入成本。本辦法適用於上海市外貿企業財務制度的外貿企業、工貿企業和企業集團。

免、抵、退:出口貨物在產品銷售過程中免稅。允許抵扣的內銷和出口貨物進項稅額部分,從內銷貨物銷項稅額中抵扣,未抵扣的按規定辦理退稅。

免稅中的免稅是什麽意思?

妳好。

對於實行“免、抵、退”辦法的生產企業,出口貨物的出口價值與相關原材料成本之間還有增值,屬於增值稅的範圍。所以稅法規定,這個“增值”應納的稅,也就是“本企業生產銷售環節的增值稅”。

由於出口業務免征“企業生產銷售環節的增值稅”,與出口業務相關的進項稅額不能抵扣,稅法規定“應抵扣國內貨物的應納稅額”。

對於不足以滿足需求的部分,稅法規定“未完全滿足的部分,予以退稅”。

以上三項構成“免抵退稅”的計算方法。

出口企業免抵退稅意味著什麽?

“免、抵、退”各有含義。①“免征”是指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免征銷售環節增值稅;(二)“抵減”是指將本期本企業出口產品應納稅額與國內產品應納稅額相互抵減。(三)“退稅”是指當按照上述流程確定的實際退稅額達到壹定標準時,即當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當月應抵扣的進項稅額大於應納稅額時,對未抵扣部分給予退稅。

「不退款」是什麽意思?

原則:出口貨物零稅率:免征銷項稅,退還進項稅。

如果企業同時有內銷和出口,應按以下方法計算納稅:

出口:產品免征進項稅。

國內銷售:應納稅額=產出-投入-留存> 0: 00納稅

可能會出現內銷需要征稅,外銷需要退稅的情況。為簡化征管程序,退稅款可用於抵扣應納稅款,不足部分實際返還給納稅人。

“免稅和抵免”方法:

“免稅”是指免除出口銷售的銷項稅。

“抵扣”稅是指從國內銷售的應納稅額中扣除出口的應納稅額。

“退”稅是指出口可退還的進項稅額超過內銷應稅部分的部分。

增值稅“免、抵、退”的含義

“免稅、信貸和退稅”的概念

實行“免、抵、退”稅收辦法的“免”稅,是指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免征企業生產銷售環節的增值稅;“抵扣”稅,是指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所消耗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動力中應退還的進項稅額,用以抵扣該國產貨物的應納稅額;“退”稅是指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當進項稅額大於應納稅額時,當月應抵扣的部分的退稅。“免、抵、退”的概念與前面的提法基本相同。要準確理解“免、抵、退”的概念,必須註意以下幾點:

(1)“免、抵、退”計稅方法與免稅方法有相似之處,也有本質區別。相似之處在於最後出口銷售環節免征增值稅,主要區別在於出口貨物進項稅的處理完全不同:“免、抵、退”稅法作為壹種出口退稅管理方式,允許出口貨物的進項稅抵扣國內貨物的應納稅額,同時免稅方式對出口貨物不征不退,即出口環節免稅,出口貨物進項稅不退。(二)“免、抵、退”中的抵稅,是指貨物在中國境內銷售應繳納的稅款。在計算應交增值稅時,當期銷項稅和當期進項稅有形式上的相似,但有更多的本質區別。本質區別在於“免、抵、退”中的抵稅對象是在中國境內銷售貨物的應納稅額,而是計算應納增值稅時的抵扣對象。(三)實行免抵退稅辦法的生產企業,必須同時滿足三個條件:壹是獨立核算;二是被主管國稅機關認定為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第三,具備實際生產能力。(四)實行“免、抵、退”稅方式的出口貨物範圍,是指生產企業出口或外貿企業委托出口的自產貨物,生產企業出口非自產貨物的管理辦法由國家稅務總局另行制定。(5)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出口自用貨物,繼續實行免征增值稅(不征不退)的辦法。(6)“免、抵、退”稅只涉及增值稅壹個稅種,生產企業出口的應納消費稅的產品免征消費稅。

二。免稅、抵免和退稅的計算

生產企業出口貨物的免抵退稅計算是正確執行生產企業免抵退稅政策的重要環節。“免、抵、退”稅的計算比較復雜,其復雜性體現在四個方面:壹是“免、抵、退”稅的計稅依據是出口貨物的FOB。“免、抵、退”稅法的計算原理是由“先征後退”稅法的計算原理演變而來的,先按出口貨物的離岸價征稅,再扣除出口貨物的進項稅額,再按出口貨物的離岸價計算退稅。因此,“免、抵、退”也是以出口貨物的離岸價格為計稅依據來計算免、抵、退稅額。二是在稅率不壹致的情況下,需要計算免稅和抵扣,從當期進項稅額轉入成本。第三,當期退稅和免稅額的計算過程比較復雜,需要先計算當期期末的免稅額,通過對比當期期末的免稅額和免稅額來確定當期的退稅和免稅額。四是有原材料加工轉口業務的出口企業在計算減免稅額度時,必須先計算減免稅額度,減免稅額度不得減免。

(壹)“免、抵、退”的計稅依據

“免、抵、退”稅的計稅依據是正確計算免、抵稅額和退稅額的依據。生產企業出口貨物退(免)稅的計算依據是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和出口貨物退稅率。出口貨物離岸價格以出口企業開具的出口發票上的離岸價格為基礎(如委托出口,可由委托方或受托方開具出口發票),是完善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管理辦法的新規定。“免、抵、退”的原計稅依據是報關單上註明的出口貨物FOB。由於報關單中出口貨物的FOB往往與出口貨物的實際成交價格不壹致,給“免、抵、退”稅的計算帶來了諸多不便。因此,新的“免稅、信貸,......

退稅額是什麽意思?

壹、生產企業“免、抵、退”稅

實行“免、抵、退”稅收方式的“免”稅,是指生產企業的出口貨物免征增值稅這壹環節;“抵扣”稅是指生產企業出口貨物的進項稅與在國內銷售的貨物的銷項稅相互抵扣;“退”稅是指當出口貨物稅額大於應納稅額但未全部抵扣時,經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批準,退還未全部抵扣的稅額。

二、生產企業“免、抵、退”稅的計算

(壹)生產企業出口貨物的“免抵退稅額”,按照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和出口貨物退稅率計算。出口貨物的離岸價以出口發票上的離岸價為準(如委托代理出口,可由委托方或受托方開具出口發票)。如果交易是在其他價格條件下進行的,應扣除根據會計制度允許沖減出口銷售收入的運費、保險費和傭金。申報金額與實際支付金額有差異的,在下次退稅申報時(或年終清算時)進行調整。出口發票不能真實反映離岸價的,企業應按實際離岸價申報“免、抵、退”稅,稅務機關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予以核實。

(2)免稅和退稅的計算

免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格×人民幣外匯牌價×出口貨物退稅率-免退稅額。

減免稅額=免稅采購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退稅率

原料免稅采購包括國內購買免稅原料和免稅進口料件用於飼料加工,其中免稅進口料件用於飼料加工的價格為應稅價值。

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貨物到岸價+實際關稅+實際海關消費稅。

(3)當期退稅和當期免稅的計算

1,當本期期末留稅額小於等於本期免退稅額時,

本期退稅額=本期期末免稅額

本期免稅額=本期免稅額-本期退稅額

本期退稅額=本期免退稅額

2.本期期末剩余稅額>本期免退稅時,

當前免稅額=0

“當期期末免稅額”是指當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的“期末免稅額”。

(四)免抵稅額的計算不得免稅。

不得免稅、扣稅=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出口貨物退稅率)-不得免稅、扣稅。

免稅和退稅不得減免。扣稅=免稅采購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5)新開辦生產企業自第壹筆出口業務發生之日起12個月內的出口業務,不計算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免稅額等於當期免退稅額;未全部抵扣的進項稅額結轉下期繼續抵扣,從13月起按照免抵退稅計算公式計算當期退稅額。

什麽叫不退款?

“免稅”是指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免征本企業生產和銷售環節的增值稅;

“抵扣”稅是指生產企業消耗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動力中應退還的進項稅額,用以抵扣國內貨物的應納稅額;

“退”稅是指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當進項稅額大於應納稅額時,當月應抵扣的部分的退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進壹步推進出口貨物免退稅措施實施的通知

財稅[2002]7號

妳說的“免稅”和“退稅”是什麽意思

這是生產企業免抵退稅的計算公式。

相關計算公式:

1.本期應納稅額的計算:

本期應納稅額=本期國內貨物銷項稅額-(本期進項稅額-本期免稅和抵扣稅額不得免稅和抵扣)

2.免稅和退稅金額的計算

免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格×人民幣外匯牌價×出口貨物退稅率-免退稅額。

3.免退稅抵扣=免稅采購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退稅率(壹般貿易“免退稅抵扣”為0,可忽略不計)。

(1)如果本期期末留抵稅額小於或等於本期免抵稅額,則

本期退稅額=本期期末免稅額

當期免稅額=當期免稅額-當期應退稅額。

(2)如果本期期末留稅額>;如果當前退稅被免除,那麽

本期退稅額=本期免退稅額

當前免稅額=0

4、免稅和減免稅不得計算免稅。

免退稅不得減免=出口貨物離岸價格×人民幣外匯牌價×(出口貨物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免退稅不得減免。

免稅和退稅不得減免。扣稅=免稅采購原材料價格×(出口稅率-出口退稅率)

如何理解「免抵稅」?

出口貨物退(免)稅政策是各國在鼓勵本國貨物出口時普遍采用的壹種稅收優惠政策。根據出口企業的不同形式和出口貨物的不同類型,我國對出口貨物采取三種不同的稅收政策:免抵退稅、免抵退稅、免抵退稅。

(1)出口免稅退稅?

出口免稅是指貨物出口不征收增值稅和消費稅;出口退稅是指出口前退還貨物實際承擔的稅款。?

(2)出口免稅不退(只免不退)?

是指貨物出口過程中沒有增值稅和消費稅,出口前的生產、銷售或進口過程是免稅的,使得出口貨物本身也是免稅的,因此出口不需要退稅。

(3)出口既不免稅也不退稅?

除原料加工、原油、援外出口貨物和國家禁止出口的貨物(如天然牛黃、麝香、銅及銅基合金、白銀等)的轉口貿易。)都不可避免的出口不退稅。?

註意事項:

(1)享受出口退稅政策的必須是企業生產的貨物,或者是外貿企業從生產企業采購的貨物,以及其他外貿企業委托出口的貨物;生產企業(包括外商投資生產企業)非自產出口的貨物不屬於上述免退稅範圍,應按照增值稅條例的規定征稅。

(2)外貿企業從商品流通企業購進貨物出口不享受出口退稅政策;

(3)退稅政策涉及增值稅和消費稅,不退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資源稅。

2.“免、抵、退”的方法?

?實行免抵退稅辦法的“免”稅,是指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免征企業生產銷售環節的增值稅;“抵”稅是指生產企業出口本企業貨物所消耗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動力中應退還的進項稅額,用以抵減國內貨物的應納稅額;“退”稅是指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當進項稅額大於應納稅額時,當月應抵扣的部分的退稅。

計算方法:

①“免”,增值稅。

②“打勾”增加出口產品成本。

(3)“沖減”,即總進項稅額減去增加的成本後的余額,沖減國內銷售稅。

本期應納稅額=本期國內貨物銷項稅額-(本期進項稅額-本期免退稅不得減免)-上期免稅額

當期應納稅額為正時,繳納增值稅;當期應納稅額為負數,稱為當期期末免稅額,可以退還增值稅。

(4)“退還”,以本期期末剩余稅額填列。即扣除國內銷售稅後的余額應退還給增值稅。

本期免稅和退稅的計算:

當期免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格×人民幣外匯牌價×出口貨物退稅率-免退稅額。

(公式中的“扣除額”僅用於來料加工或來料加工。之所以“抵扣”,是因為海關沒有實際征收進口增值稅,所以這部分稅款在貨物出口時不予退還。“抵免”的計算依據是海關完稅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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