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有分析稱,如果引入新的證據證明匯豐及其高管自始至終都知道華為與Skycom的關系,孟晚舟就不可能在華為與Skycom的關系上“欺騙”匯豐,所謂“欺詐罪”成立的客觀條件也不具備。
此外,在孟晚舟的PPT演示之前,匯豐銀行已經知道了華為和Skycom之間的關系,並有足夠的信息來評估與華為合作的風險,而不是只依賴孟晚舟的PPT演示。如果匯豐未來因與華為合作而面臨違規風險,責任在於匯豐自身的合規程序,與孟晚舟的PPT演示沒有因果關系。
華為加拿大公司發表聲明
當地時間7月9日下午,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對孟晚舟提出引入新證據的申請做出判決,法官駁回了該申請。華為加拿大公司在壹份聲明中表示,尊重法院的裁決,但對結果感到遺憾。
華為加拿大公司在壹份聲明中表示,盡管法院拒絕引入新的證據,但這些新文件清楚地表明,匯豐及其高級管理層知曉華為與skycom的關系以及skycom在伊朗的業務;這些文件還顯示,美國的起訴案件記錄和兩份起訴案件補充記錄明顯不可靠。“引渡聽證會將繼續進行,我們將繼續支持孟女士尋求自由和正義。”
參考以上內容?看新聞-孟晚舟案法官拒絕引入新證據,華為: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