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開出的信用證修改金額是常有的事,但也沒說金額不能修改,呵呵。
妳現在有兩個選擇:
第壹,不要撤銷信用證,按照信用證的要求提交單據。但如果信用證要求買方簽署驗收單等軟條款,妳就不能這麽做。
與買方協商開立新的信用證,然後妳可以同意撤銷原信用證。
妳這個案子的關鍵在於他當初開的信用證有沒有軟條款。如果有,妳在談判中就處於弱勢,被動。如果沒有,妳處於主動地位,只要不到期,妳有很大的空間。
幾點建議供大家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