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來看美國制裁伊朗的具體措施。美國對伊朗的制裁始於伊朗伊斯蘭革命在美國和伊朗惡化之後。到1996時,美國國會還通過了專門針對伊朗的法案,即《伊朗-利比亞制裁法案》。在此期間,美國對伊朗的各種制裁達到了美國對伊朗制裁的頂峰。
1979年,美國因伊朗扣留美國駐伊朗大使館外交官,決定對伊朗實施制裁。美國卡特總統利用《武器出口管制法》第二款宣布美國停止向伊朗運送價值3億美元的武器和配件,隨後美國也停止從伊朗進口原油和石油產品。同時還禁止美國及其自由貿易區持有伊朗石油產品,可以說是美國對伊朗石油的全面控制。
1979和1986年,美國分別凍結了伊朗和利比亞在美國的全部資產,美國在整個二戰期間凍結了世界上幾乎大部分國家的資產。
美國在對伊朗進行制裁的同時,也在積極尋求盟友的大力支持。1979年,美國國務卿在布魯塞爾訪問了法國、德國、英國、意大利以及北約理事會的支持,要求這些國家同時對伊朗實施制裁,凍結伊朗在本國的資產,限制對伊朗的進出口。當然,美國沒有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