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LFSA監管部門
納閩特區的主要由納閩國際金融中心進行管理LabuanInternationalBusinessandFinancialCentre(LabuanIBFC),金融相關的業務主要由納閩金融管理局LabuanFinancialServicesAuthority(LFSA)進行管理。針對虛擬貨幣交易所服務,目前納閩這邊可以辦理的是LabuanMoneyBrokingLicense(extendedtocryptocurrency),可以從事幣幣、幣對法幣、法幣對幣的交易。
馬來西亞LFSA申請要求(LabuanInvestmentBank投資銀行業務許可證)
1.文件要求:
(1)申請執行LabuanInvestmentBank投資銀行業務許可證,應由申請法人或他人代表申請法人以書面形式向管理局提出授牌申請。
(2)申請文件應包含如下內容:
(a)經由管理局FSA認證的法律文件;
(b)系列陳述文件:
(i)申請法人/公司名字,地址以及成立時間;
(ii)申請法人主體營業地址及經營業務;
(iii)申請法人管理層以及持有實收資本10%以上的參與者名字及地址;
(c)申請法人所有負責投資銀行業務運營的員工的名字,地址,資質,工作經驗及推薦的職位;
(d)經由FSA認證的該申請法人申請業務為投資銀行服務的說明;
(e)遞交截至申請日的前三個財政年度的審計報告各壹份(復印件);
(f)三個財政年度的商業計劃。
2.實體辦公室要求:
申請持有LabuanInvestmentBank投資銀行業務許可證,申請法人需要在納閩設立實體辦公室;
3.組織架構要求:
主管及首席官員必須符合適用性規則,並需要經由FSA同意後才正式行使職位責任;
4.資產要求:
申請法人資產需要壹直保持在1000萬林吉特(或其他等值貨幣)以上
5.報告要求:
投資銀行需要在其財政年年尾6個月內,遞交商業總結報告,2份最近兩年審計的年度財務報表和損益表復印件,資金資源放置安排利用陳述,以及審計員報告。此外,投資銀行需要時常向LFSA遞交關於該銀行資產情況的說明報告,包括信貸資產總額,信貸業務類別登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