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銀行是主要從事證券發行、承銷、交易、企業重組、並購、投資分析、風險投資、項目融資等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金融中介機構。
投資銀行是證券和股份公司制度發展到特定階段的產物,是發達的證券市場和成熟的金融體系的重要主體。在現代社會經濟發展中,它在溝通資金供求、構建證券市場、促進企業並購、促進產業集中度和規模經濟、優化資源配置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由政府建立的機構,負責控制國家貨幣供應和信貸狀況,並監督金融系統,尤其是商業銀行和其他儲蓄機構。
中央銀行是壹國最高的貨幣金融管理機構,在各國金融體系中占據主導地位。中央銀行的職能是宏觀調控、金融安全與穩定和金融服務。
中央銀行是“貨幣發行銀行”,在調節貨幣供應量和穩定幣值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中央銀行是“銀行的銀行”,它以集中的方式保存銀行的準備金,並向銀行提供貸款,充當“最後貸款人”。
中央銀行是“國家銀行”,它是國家貨幣政策的制定者和執行者,也是政府幹預經濟的工具;同時為國家提供金融服務,代理國庫,發行國債,為政府籌集資金;代表政府參加國際金融組織和各種國際金融活動。
中央銀行的業務與其他金融機構的業務的根本區別在於,中央銀行的業務不是以盈利為目的,而是為了實現國家宏觀經濟目標,這是由中央銀行的地位和性質決定的。
中央銀行的主要業務包括:貨幣發行,集中存款準備金,貸款,再貼現,證券,黃金和外匯,為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進行資金轉移和清算,資金調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