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關於留學人員回國購買國產汽車自用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二十壹條凡在國外正規大學(學院)完成學業並學習壹年以上的留學人員,均可在免稅限額內用現金和從國外帶進的外匯額度購買壹輛免稅的國產汽車。2004年,海關總署發布了留學生購車政策新規,進壹步放寬了購車期限。2006年6月65438+10月1日起施行的《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中也明確,在港澳地區就讀的學生,比照已回國人員,也可享受稅收優惠。留學人員購買、國內專家進口的符合免稅條件的車輛,可直接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無需到省級主管稅務機關審批。
回國壹年內,要向海關工作人員申請,提醒留學生購車時限有嚴格規定。留學人員完成學業後可在國外停留不超過兩年,自入境之日起1年內可向海關申請購買國產免稅汽車。留學回國人員在辦理購車手續時,必須持有效證件向主管海關提出申請。審批程序是“向海關提交材料初審,海關審核批準,交給留學人員”。審批所需文件主要有:申請人護照(首頁原件及復印件)、中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公安部門出具的國內居住證明(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在讀或學術交流人員需提供境外學校或培訓單位證明;由申請人簽字並由用人單位蓋章的《個人自用物品進出境申請表》壹式四份;入境時填寫旅客行李申報單的,申請用車時應同時出示。
免稅汽車必須直接從制造商處購買。留學回國人員購買免稅汽車的款式和購買方式也受到限制。留學回國人員可以購買國家指定汽車生產企業生產的汽車,但只能聯系生產企業直接管理的銷售部門(銷售部門應屬於生產企業)或經海關總署批準的指定代理服務部購買。也就是說,購車者應該以免稅價格直接從相關廠家購買,不允許進入流通領域和商業環節。謹防壹些車商利用留學生不了解這壹規定,繞過廠家給留學生供貨。否則,海關將按照有關規定,不受理此類非海關監管車輛的審批手續。當然,為了方便留學人員購買國產免稅汽車,海關總署還批準了北京中汽留學人員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中國留學人員服務公司和中國汽車工業公司代理留學人員申請和購買免稅國產汽車。但對於其他未被批準的機構,海關不接受留學生購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