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離岸金融中心mbth:從事本幣存貸款業務的離岸金融中心金融中心:英屬維爾京群島歷史發展:20世紀70年代概念、基本介紹、歷史發展、主要分類、離岸金融市場、概念壹般來說,各國金融機構只從事本幣存貸款業務。但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各國金融機構開始從事外幣存貸款業務,壹些國家的壹些金融機構成為世界各地的外幣存貸款中心。這種專門從事外幣存貸款業務的金融活動統稱為離岸金融。也就是說,任何主要以外幣為交易(或存貸款)本位幣,以非本國居民為交易對象的國家、地區或城市,其本地銀行與外國銀行形成的銀行體系,都可以稱為離岸金融中心。離岸金融中心基本介紹目前比較著名的離岸金融中心有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馬恩島、巴哈馬、百慕大、西薩摩亞、安圭拉島等。與壹般有限公司相比,離岸公司主要在稅收方面有所不同。與通常按營業額或利潤收稅的做法不同,離岸司法管轄區只向離岸公司收取年度管理費,不征收其他稅項。除了稅收優惠,幾乎所有離岸法域都明文規定公司的股東信息、持股比例、收入狀況等。享有保密權。如果股東不願意,他們可以不向公眾披露。還有壹個好處就是幾乎所有的國際大銀行都認可這類公司,比如美國的大通銀行,香港的匯豐銀行,新加坡的發展銀行,法國的瑞士瑞信銀行東方。“離岸”公司可以在銀行開戶,在金融操作上極為方便。這類“離岸”地區和國家與世界發達國家有著良好的貿易關系。因此,離岸公司經常被許多大型跨國公司和擁有高資產的個人用作金融工具。歷史發展歐洲美元市場是壹個典型的離岸金融中心,是壹個自由交易、無管制的自由國際金融市場。離岸金融業務是銀行批發業務,有大量的存款和貸款。交易對象通常是銀行和跨國公司,與個人無關。其業務通常是引進國外資金,然後貸給國外。然而,歐洲美元離岸市場不是人為力量的結果,而是由國際政治經濟因素自然生成的。比如冷戰時期,東歐國家為了躲避美國的監管,不願意把美元存在美國而是存在歐洲的銀行裏,70年代的石油美元也是如此。二戰後,美國的援助計劃和對美貿易順差導致大量美元流出。美國金融市場的管制使得美國的利率、匯率、信貸和貸款方式與管制較少的歐洲金融市場競爭。20世紀70年代,由於國際貿易、投資的擴大和石油支出的增加,各國對貨幣和信貸的需求迅速膨脹,而歐洲離岸金融市場的高效運行恰好適應了這種信貸需求的膨脹。比如,靈活多樣的利率結構可以調和不同幣種、不同期限的資金供求。在此期間,短期(壹年以內)歐洲貨幣市場和長期(壹年以上)歐洲債券市場都得到了快速發展。目前,倫敦之所以成為全球最大的外匯交易中心,是因為它擁有全球最活躍的離岸交易市場(每天約4620億美元),倫敦的美元交易量高於美國(美國每天約2360億美元)。主要分類理論上,主要的離岸金融中心可以分為三類:1,以倫敦為代表的倫敦型離岸金融中心。其特點:經營的貨幣為境外貨幣,市場參與者可以經營離岸金融業務和自由市場業務。管理上沒有限制,經營離岸業務不需要向金融主管部門申請批準。國際離岸金融中心地理圖2。對於以紐約為代表的紐約型離岸金融中心,從事離岸業務的國內銀行和外國銀行必須向金融當局提出申請。離岸金融業務可免繳存款準備金和存款保險,享受免繳利息預提稅和地方稅。離岸業務經營的幣種可以是外幣,也可以是本幣,但離岸業務和傳統業務必須分別設立賬戶。3.避稅型離岸金融中心壹般位於風景優美的島嶼和港口,政局穩定,稅收優惠,沒有金融管制。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離岸金融中心。近年來,世界上壹些國家和地區,如英屬維爾京群島(BVI),試圖通過法律手段搞清楚和培育壹些特別寬松的經濟區域,允許國際人士在其境內設立國際商業公司。這些地區通常被稱為離岸司法管轄區或離岸司法管轄區。所謂離岸公司,是指在離岸法域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國際商事公司。離岸金融市場又稱新國際金融市場,是指脫離市場所在國國內金融體系,不受貨幣使用國法律法規控制,也不受市場所在國法律法規約束的金融市場。離岸金融市場的特點是:(1)業務活動很少受到法律法規的規範,手續簡單,稅收或免稅低,效率高;(2)離岸金融市場的借款幣種為境外貨幣,借款人可以自由選擇幣種。這個市場上的借貸關系是國外貸款人和國外借款人之間的關系,幾乎涉及到世界上所有的國家。(3)離岸金融市場利率壹般來說,其存款利率略高於國內金融市場,利差較小,更具吸引力和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