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貸款是指商業銀行向非居民(非居民是指境外自然人、法人、政府機構、國際組織和其他經濟組織,包括境內金融機構的境外分支機構等)的融資行為。).
(1)貸款額度不受業務所在國國內信貸規模限制。
離岸銀行只要有存款,就可以發放貸款,不受經營所在國國內信貸規模的限制。
(2)貸款的辦理可以使境內外業務合作。
如果抵押物可能位於國外或國內,我們可以更好地利用國內和國外法律的公證和登記程序的便利,加強兩個司法管轄區的合作。
(3)貸款的使用不受國界的約束。
主要用於海外投資,也可以用於國內投資。
(4)償還貸款原則上應是借外匯還外匯。
這是因為離岸貸款的資金主要來自境外,所以借款人借入外匯,用外匯支付本息。
(5)貸款的政策性強,操作要求高。
離岸貸款的資金來源於境外,放貸對象也必須是境外客戶,即“存貸款都在境外”。業務人員既要懂得國際金融和貿易知識,又要精通英語等外語,熟悉國外法律和會計知識,以適應工作需要,做好離岸貸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