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的指導意見。意見指出,鼓勵境內銀行和支付機構依法合規開展跨境電子支付業務,滿足境內外企業和個人跨境電子支付需求。推動人民幣在跨境電子商務活動中的使用。
意見稱,近年來,跨境電子商務發展迅速,已形成壹定的產業集群和交易規模。支持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有利於利用“互聯網加外貿”實現優進優出,發揮我國制造業大國優勢,拓展海外營銷渠道,合理增加進口,擴大國內消費,促進企業和外貿轉型升級;有利於增加就業,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創造新的經濟增長點;有利於加快實施“壹帶壹路”等國家戰略,促進開放型經濟發展升級。
意見,完善電子商務支付結算管理。穩步推進支付機構跨境外匯支付業務試點。鼓勵境內銀行和支付機構依法合規開展跨境電子支付業務,滿足境內外企業和個人跨境電子支付需求。推動人民幣在跨境電子商務活動中的使用。支持境內銀行卡清算機構拓展境外業務。加強對電子商務大額網上交易的監控,防範金融風險。加強跨境支付國內國際監管合作,推動建立合作監管機制和信息共享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