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具發票的八種情況必須做筆記(摘要)。
1.代生產企業開具出口貨物退稅發票時必須備註。
2.差異開票功能開具的發票必須有備註。
3.提供施工服務開具發票時必須註明。
4.出售或出租不動產的發票必須註明。
5.開具運輸服務發票時必須註明。
6、預付卡業務計費壹定要註意。
7.保險公司壹定要註意車船稅的收據和發票。
8.保險公司代保險代理人開具代理費用發票時必須備註。
發票備註欄必須寫什麽?
1,運輸服務發票必須填寫備註欄。
開具運輸服務發票時,備註欄應填寫的內容包括出發地、到達地、車輛類型、車輛編號和運輸貨物信息等。如內容較多,可另附清單。
2、提供建築勞務發票必須填寫備註欄。
開具提供建築勞務發票時,需要在備註欄中寫明建築勞務發生地的縣(市、區)名稱和工程名稱。
3、保險公司在收取車船稅發票時必須填寫備註欄。
保險公司開具征收車船稅發票時,要求在備註欄填寫保險單號、納稅期限(細化到月)、征收車船稅金額和滯納金。
4、轉讓或出租房地產發票必須填寫備註欄。
轉讓或出租房地產的發票必須在備註欄填寫房地產的詳細地址。
5.個人保險代理人在開具代理費用發票時必須填寫備註欄。
備註欄應寫“個人保險代理人匯總開具代理手續費發票”字樣。
6、土地增值稅發票抵扣業務必須填寫備註欄。
土地增值稅發票抵扣,需要在備註欄中填寫建築勞務發生地的縣(市、區)名稱和項目名稱。
7.預付卡開票業務必須填寫備註欄。
(1)如果單用途卡銷售方與卡銷售方不是同壹納稅人,銷售方在向卡銷售方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在備註欄中註明“預付卡款項已收”。
(2)多用途卡特賴特商戶在向支付機構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在備註欄中註明“預付卡結算貨款已收”。
(3)預付卡業務中,最終銷售方收到銷售貨款並開具發票時,應在備註欄註明“預付卡結算貨款已收”。
開具發票需要填寫備註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