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外匯存款賬戶的開立
(1)活期公司外匯存款
開立外匯賬戶時,存款單位應從擬開戶銀行領取空白的《開戶申請書》和《印鑒卡》壹式三份,如實填寫全部內容,並根據法人委托書內容加蓋與賬戶名稱壹致的單位公章和法人章或其授權人章;“印鑒卡”也可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或加蓋財務專用章、法人章和財務主管章。以上私章可由本人簽名代替。
同時,開戶申請人還應提交:
A.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B.國家外匯管理局要求的資料和批準文件;
國家技術監督局頒發的企業標準代碼證書;
D.其他銀行要求的信息;
銀行審核後可以開立活期存款賬戶。
(2)定期企業外匯存款
在中國工商銀行開立外匯活期存款賬戶或未在中國工商銀行開立外匯活期賬戶,但保留外匯符合外匯管理規定(或經書面批準)的存款人,可辦理。
中資企業外匯定期存款可分為壹個月、三個月、半年、壹年、兩年五個檔次;外商投資企業和境內外金融機構外匯定期存款分為七天通知、壹個月、三個月、六個月、壹年、兩年六個檔次。七天通知存款的起存金額不得低於50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