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放戰爭時期,陜甘寧邊區政府發行了自己的"邊幣",但是始終不能驅逐國民黨政府的"法幣"。由於邊區經濟十分弱小,所以邊幣是劣幣,而法幣是良幣。
在邊區與國統區交界地帶,兩種貨幣都在使用,但商人壹般直接使用法幣在邊區購買商品,或者在邊區貿易中出售商品後盡量直接收取法幣。這樣,在邊區貿易中法幣就部分地代替了邊幣使用,明顯是"良幣驅逐劣幣"現象。
2、深圳特區在建立初期,曾經允許港元、外匯券和人民幣三種貨幣同時流通。在深圳的商店中大部分商品也是三種標價,從收回貨幣的情況看,港元大約占30%,外匯券占20%。
這樣,也說明作為良幣的港元和外匯券就把人民幣從流通領域驅逐出50%,也出現了"良幣驅逐劣幣"現象。
3、上世紀90年代蘇聯解體,盧布曾三改面值並嚴重貶值,從原來的約0.65盧布兌1美元貶值到5000-6000盧布兌1美元的悲慘境地。
因此,在我國與俄羅斯的邊境貿易中,雙方商販均樂意用人民幣而不接受盧布。這裏,人民幣是良幣,盧布是劣幣,顯然也是"良幣驅逐劣幣"的現象。
擴展資料:
格雷欣法則的適用範圍
格雷欣法則只適用於法律強制規定的幾種不同的貨幣之間維持壹個固定兌換率之時。哈耶克提出了相反的認識,如果兌換書是可變的。則質量低劣的紙幣只能得到較低的估值。
尤其是它的價值如果還會繼續下跌,則人們會立刻脫手。格雷欣法則這個淘汰過程會壹直進行下去。最後會在不同機構發行的貨幣之間產生壹種最佳貨幣,這種貨幣會驅逐人們使用不便或沒有價值的貨幣。
格雷欣法則表示但這不會在數字貨幣領域中實現,因為人們基於最簡單的原始逐利動機,不斷會制造新的數字貨幣。
百度百科-格雷欣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