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貿易付匯是指境內企業在境內有勞務收入或者取得境內利潤、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和其他與資本項目有關的收入時,向境外企業或者機構支付外匯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其所得與其設立的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僅對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征稅。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機構、場所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以及產生於中國境外但與其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