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根據中國大陸政策規定,符合條件的港澳臺人士、外籍人士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經審核通過後,是可以將境內商品房售出所得購匯匯出的。外籍個人出售房產所得房款匯往境外,主要流程如下:
1.? 憑售房合同、交易稅單向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辦理對外支付稅務備案;
2.? 完成稅務備案手續後,再憑稅務機關蓋章的《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表》、售房合同、身份證件等材料,向大陸銀行辦理境外同名賬戶匯款業務。
(和其他外匯管理政策不同,臺籍個人將出售房所得資金匯往境外個人賬戶時,並不會追問當初購房資金來源;如委托其他人辦理,應提供經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證明)
要特別註意的是,目前僅允許以外幣形式匯往境外,且匯出金額不得超出稅單中房產轉讓金額扣減相關稅費後的余額,若房產實際成交金額低於稅務機關核定出售金額,僅部分大陸銀行會允許用稅務機關核定金額進行購匯,具體要看相關銀行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