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萬。
每人每年不得超過10萬元人民幣”。國家外匯管理局官網發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規範銀行卡境外大額提取現金交易的通知》,超過年度額度、且惡意提取現金者,本年及次年將被暫停持境內銀行卡在境外提取現金。
擴展資料:
《通知》要求,1月1日後,個人持境內銀行卡在境外提取現金,本人名下銀行卡(含附屬卡)合計每個自然年度不得超過等值10萬元人民幣;
人民幣卡、外幣卡境外提取現金每卡每日額度統壹為等值1萬元人民幣;
個人持境內銀行卡境外提取現金超過年度額度的,本年及次年將被暫停持境內銀行卡在境外提取現金;
個人不得通過借用他人銀行卡或出借本人銀行卡等方式規避或協助規避境外提取現金管理。
2018年境外提取現金年度額度從1月1日起開始累計計算。
《通知》不影響個人持卡境外消費,個人出境旅遊、商務、留學所涉食、宿、行、購等經常項下交易,均可以使用銀行卡支付,且不占用個人便利化年度5萬美元購匯額度。
《通知》主要是規範銀行卡境外大額提取現金,並不改變銀行卡外匯管理基本框架和個人用匯政策。
?鳳凰財經——境外提現額度調整每人每年不超1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