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部:要求境內投資者提交境外企業月報和年報。月報:當月匯入投資款,次月10前完成月報。如果沒有,就不做;年報:每年6月中旬開始。
發展改革部門:自項目完成之日起,境內投資者應在20個工作日內提交項目完成情況報告。
外資管理部:境內投資者應於6月1日至6月30日(含)通過資本賬戶信息系統企業端、銀行端或商行端向外匯局報送上壹年度境外企業股權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