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步:符合條件的境內機構向外匯局申請開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
第二步:外匯局審核後,對符合條件的境內機構核發“國家外匯管理局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核準件”;
第三步:境內機構憑“國家外匯管理局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核準件”到經營外匯業務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辦理開戶手續;
第四步:開戶金融機構為境內機構開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後,於次日將開戶信息傳送外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