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進口付匯備案表(如需要);
3.進口合同和發票;
4.進口貨物報關單正本(貨到付款)。
開立信用證或異地付匯時,進口商應提前持備案表到付匯地外匯局辦理確認手續。付匯地外匯局確認無誤並加蓋“進口核銷監管章”後,進口商可憑確認後的備案表及上述單據到外匯指定銀行開立信用證或付匯。被外匯局列入“外匯局真實性審核進口單位名單”的進口單位,不得辦理備案付匯。1,貿易進口付匯核銷單(壹式兩份);
2、貿易進口付匯核銷單;
3.進口付匯備案表(備案登記所需);
4.轉讓合同;
5.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 * *和中國(142)”啟運國(地區)、貿易方式為“飼料深加工(0654)”並加蓋海關“驗訖章”的進口報關單正本;
6.到貨國家(地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142)”,貿易方式為“來料結轉(0255)”的出口報關單原件壹份。1,貿易進口付匯核銷單(壹式兩份);
2、貿易進口付匯核銷單;
3.進口付匯備案表(備案登記所需);
4.轉讓合同;
5.正本進口報關單,裝運國家(地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 * *和國(142)”,貿易方式為“進料深加工結轉(0654)”,加蓋海關“驗訖章”並經核實;
6.正本出口報關單復印件,到貨國家(地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142)”,貿易方式為“進口料件深加工(0654)”並加蓋海關“驗訖章”;
7、轉讓方企業加蓋海關“驗訖章”的出口收匯核銷單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