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什麽是進出口退稅?
出口退稅是指國家利用稅收杠桿獎勵出口的壹項措施。進口關稅退稅,即出口企業將進口原材料或半成品加工成產品出口時,退還已繳納的進口關稅。退還已繳納的國內稅,即企業申報貨物出口時,退還生產該貨物已繳納的國內稅。
二。進出口退稅流程
1.退稅申報數據錄入,包括基礎數據采集中采購明細數據錄入和出口明細數據錄入。
2、退稅申報資料審核,根據實際需要,設定條件,確定。
3、退稅申報數據核對;
4、預申報,預申報,無疑問,或調整疑問後再正式申報。
5.正式聲明。
三。進出口退稅所需信息
1、外經貿主管部門批準的《進出口批件》和《資格證書》;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3.稅務機關出具的進出口退稅稅務登記證;
4.退稅部門出具的退稅登記證明;
5、退稅部門出具的《納稅證明》。
企業將上述文件復印件,連同審核申請報告,向省外經貿廳財政廳辦理退稅審核備案手續。
出口退稅審核數據:
1.辦理出口退稅的條件:
(1),進出口退稅必須有進出口經營權且有實際出口業績;
(二)屬於增值稅和消費稅征稅範圍並按規定繳納相應增值稅和消費稅的產品;
2.退稅憑證
(1),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
(2)進出口退稅專用增值稅發票(抵扣聯);
(3)、稅收(出口貨物)繳款書;
(4)、外匯核銷單;
(5)用於進出口退稅的出口發票。
以上單據(原件)經國家稅務總局進出口稅收管理分局預核準後依次裝訂成冊,與出口退稅匯總申報表、退稅購買清單、退稅申報清單、出口退稅審核表壹起辦理退稅審核手續。
四、出口退稅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生產或出口的貨物必須是增值稅和消費稅征收範圍內的貨物或產品。
2.這些貨物必須申報出口。
3.貨物必須是公司金融出口的產品。
4.貨物必須是已經收匯核銷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