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顯示,目前在津境內銀行開設的美元等外匯賬戶不受影響,可以繼續取款、轉賬或向外國匯款。此外,向航空公司購買國際機票也可使用美元等外幣支付。
津巴布韋在2009年經歷惡性通貨膨脹後棄用了本國貨幣津元,轉為流通美元等外幣。由於經濟低迷和貿易收支惡化,外幣在津巴布韋長期面臨供應短缺。為此,津央行於2016年11月開始發行與美元等值的債券貨幣,以保持市場流動性。
去年下半年以來,美元和債券貨幣的官方匯率與黑市匯率開始出現較大差距,導致物價大幅上漲。今年2月,津巴布韋央行開始通過市場手段調節美元與債券貨幣間的匯率,不再將兩者官方匯率鎖定在1比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