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衍生品的分類:
首先,根據產品類型
1.遠期:交易雙方在未來某壹天以當日約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某種商品或資產,交易日在遙遠的未來。
2.期貨:標準化的遠期合同。
3.選項:買賣雙方簽訂的合同,是買賣雙方在未來某個日期(或之前)以合同約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的權利。
4.掉期:在外匯市場上買入即期外匯並賣出同壹幣種的遠期外匯,或賣出即期外匯並買入同壹幣種的遠期外匯。
第二,根據初級資產的性質
1.股票類別:基於股票指數。
2.利率範疇:以利率或利率載體為基本工具。
3.貨幣類別:以各種貨幣為基本工具。
4.信用類:以基礎產品中包含的信用風險或違約風險為基礎變量作為金融衍生工具。
債券的含義:
債券是壹種債務憑證。
債券/債權證是金融合同的壹種,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直接向社會借款,並承諾按壹定利率支付利息、按約定條款償還本金時,向投資者發行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務的憑證,具有法律效力。
2.債券是證券。
它是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為了籌集資金,按照法定程序,向債權人承諾在指定日期還本付息而發行的有價證券。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者是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是債權人。
因為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壹種固定利率證券(fixed-interest securities)。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