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照金融資產的發行和流通特征劃分,金融市場可分為初級市場、二級市場、第三市場和第四市場。
3、按照交割方式劃分,金融市場可分為現貨市場和衍生市場。
金融市場可以分為貨幣市場、資本市場、直接金融市場、間接金融市場、發行市場、交易市場、有形市場、無形市場、股票市場、債券市場、基金市場、衍生產品市場等。
金融市場是資金供應者和資金需求者雙方通過信用工具進行交易而融通資金的市場,是實現貨幣借貸和資金融通、辦理各種票據和有價證券交易活動的市場,也是經營貨幣資金借款、外匯買賣、有價證券交易、債券和股票的發行、黃金等貴金屬買賣場所的總稱。
金融市場可以從不同的角度進行分類:
(1) 按融資期限,可分為短期金融市場和長期金融市場。短期金融市場亦叫貨幣市場,包括票據貼現市場、短期存貸款市場、短期債券市場和金融機構之間的拆借市場等;長期金融市場亦稱資本市場,包括長期貸款市場和證券市場。
(2) 按交易對象,可分為本幣市場 (包括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外匯市場、黃金市場、證券市場等。
壹、形成
遠在金融市場形成以前,信用工具便已產生。它是商業信用發展的產物。但是由於商業信用的局限性,這些信用工具只能存在於商品買賣雙方,並不具有廣泛的流動性。
隨著商品經濟的進壹步發展,在商業信用的基礎上,又產生了銀行信用和金融市場。銀行信用和金融市場的產生和發展反過來又促進了商業信用的發展,使信用工具成為金融市場上的交易工具,激發了信用工具潛在的重要性。
在現代金融市場上,信用工具雖然仍是主要的交易工具,但具有廣泛流動性的還有反映股權或所有權關系的股票以及其他金融衍生商品,它們都是市場金融交易的工具,因而統稱為金融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