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局與銀監局的區別:職責範圍、監管機構類型、機構設置。
1、職責範圍
金融局是地方政府部門,主要職責是負責本地區金融業務的規範、監管和管理。其職責涵蓋了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基金業以及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而銀監局則是國家銀行業監管機構,主要職責是全面監管銀行業的各項業務活動,包括儲備金管理、信貸管理、票據承兌與貼現等。
可以看出,金融局在職責範圍上要比銀監局廣泛,涵蓋了更多的金融業務。同時,銀監局職責的定位更加明確,主要針對銀行業進行監管。
2、監管機構類型
金融局與銀監局的監管機構類型也存在差異。金融局是政府部門,實行黨政同責的管理體制。而銀監局則是行政機關,行使職權的主體是國務院和銀監會。
由此可見,金融局與銀監局的監管形式和監管管理者有著本質上的區別。其中,金融局實行的是政策性監管,以政策指導為主,強制性輕,適用於各類金融機構。而銀監局則是行政性監管,以法規為基礎,強制性強,針對的主要是銀行等金融機構。
3、機構設置
另外,金融局和銀監局在機構設置方面也有所不同。金融局按照“綜合管理、分業監管”的原則,分別設立了現金管理處、外匯管理處、政策法規處、監管檔案室等機構。而銀監局則是按照行業類別進行設置,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管部、風險監測部、監管政策研究部等部門。
可以看出,兩者的機構設置存在著明顯的差異。金融局的機構設置比較綜合,涵蓋多個領域。而銀監局則是專門針對銀行業進行機構設置。
銀監局成立過程
2023年3月7日,根據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議案,組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2023年3月,根據中***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基礎上組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不再保留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工作人員納入國家公務員統壹規範管理,執行國家公務員工資待遇標準。
2023年5月18日9點,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在北京金融街15號正式揭牌。與此同時,“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方網站也正式啟用。至此,中國金融監管體系從“壹行兩會”邁入“壹行-總局壹會”新格局。